申請審核繼續教育學分時,須填寫《繼續教育學分審核提報材料明細表》,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:
一、培訓類
1.培訓證明(附件3)
2.培訓通知;
3.培訓領導簽批件;
4.報銷憑證(含申請人姓名的《差旅報銷單》);
5.培訓結業證書等;
除培訓證明外,以上材料核對原件(或原件照片),留存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份。
二、論文著作類
1.期刊、著作;
2.期刊及論文查詢結果截圖;
核對期刊著作原件,留存復印件一份(只需復印期刊著作封面,目錄和帶有作者姓名的文章部分)
三、成果類
1.課題類:立項證書或開題證明、成果(課題)鑒定報告或結題證明;
2、成果獎:獲獎證書;
3.專利:證書;
以上材料核對原件,留存復印件一份。
四、學歷學位證書類
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及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(從學信網[http://www.chsi.com.cn/]下載)等。
核對學歷學位證書原件,留存復印件一份。